骑车撞到行人后,不但不停车保护现场救治伤员,反而故意推搡随行人后驾车逃逸,致使随行人员受伤。近日,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通过调查走访、视频侦查,破获一起伤人逃逸交通事故。
事情是这样的!
10月3日17时39分许,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洋口镇河北桥头路段,一辆电动车撞到一名行人后逃逸。接到报警后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经现场调查,伤者及群众反映肇事车辆是一辆粉色电动车,骑电动车的是一名中年男子,撞到行人后想驾车逃逸,被随行人员伤者的妻子程某拉住,然而电动车驾驶人却用力甩开并推倒程某,后经医院检查,程某手部粉碎性骨折。
性质如此恶劣,一定要将肇事逃逸者绳之以法,办案民警了解到车辆及电动车驾驶人的基本特征后,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通过调取事发路段沿途视频,最终锁定逃逸者胡某,抓获胡某后,他交代了肇事逃逸等全部事实。
据胡某交代,10月3日下午,其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从芦林纸厂下班出发经洋口镇河北桥头路段准备前往洋口镇,当日17时20分左右,途径广丰区洋口镇河北桥头附近路段,遇行人吴某和程某从洋口老大桥往河北红绿方向行走来,胡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从行人中穿插碰撞到吴某,致使吴某倒地受伤后准备逃逸时,随行人员吴某的妻子程某拉住二轮电动车驾驶员胡其,要求带丈夫吴某去医院治疗,但肇事驾驶员胡某为了逃避责任,用力甩开并推倒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立即逃离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抢救受伤人员和报警,这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每位驾驶员必须履行的责任。本是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却由于驾驶人的一时冲动,使案件性质转变,逃逸者胡某不但要面临行政处罚,还将面临刑事处罚,教训极其深刻。
广丰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第一时间保护好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并拨打报警电话,任何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逃逸、试图逃避责任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广丰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