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江西新闻12月30日电(袁汝晶)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29日消息,日前,新余市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孔目江区水利局原局长傅四根(现市城管局正科级干部)在担任孔目江区水利局局长期间,工作失职,为一虚构项目下拨项目资金5.5万元,造成国家水利资金损失;后又在举办婚宴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0.22万元。傅四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新区城东办事处姚家边管理处违用公款报销水果款1816元、香烟款5450元。经研究决定给予姚家边管理处主任姚勇党内警告处分;姚家边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姚加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责任不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分宜县双林镇青竹村组织村干部以去井冈山茨坪考察高山蔬菜种植技术为名到井冈山公款旅游,共开支3860元。经双林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青竹村党总支书记林和生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开支款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