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赣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冷新生辞去市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决定任命曾文明为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光华、刘建萍、黄金龙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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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玉元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以及胡火箭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决定任命邹宇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任命江阶虎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会议还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曾文明同志简历

  曾文明,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江苏江都人,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赣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1980.09-1984.11江西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学习

  1984.11-1993.01南昌市统计局干部

  1993.01-1994.09南昌市统计局综合统计科副科长

  1994.09-1997.04南昌市统计局综合统计科科长

  1997.04-2000.07南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2000.07-2002.12南昌市统计局局长

  2002.12-2003.10南昌市西湖区委书记

  2003.10-2008.05新建县委书记(其间:2004.09-2005.01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班学习)

  2008.05-2014.0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2009.09-2009.11国家行政学院厅局级任职培训班学习;2009.11-2010.11中组部选派赴上海世博会挂职)

  2014.03-2016.02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江西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厅级)

  2016.02-2016.09江西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6.09-赣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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