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抚州市委研究,决定:
章菊华同志(女)任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邹俊同志任共青团抚州市委员会党组书记,共青团抚州市委员会书记;
黎桃英同志(女)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处级纪检员、监察员,免去其中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部长职务;
吴亚明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组长、正处级纪检员,免去其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县级纪检员、监察员,第一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饶武钢同志任中共抚州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刘慧敏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正处级纪检员,免去其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县级纪检员、监察员,第二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邱小飞同志任中共抚州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黄志民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正处级纪检员,免去其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县级纪检员、监察员,第三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彭跃福同志任中共抚州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何辉荣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正处级纪检员,免去其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县级纪检员、监察员,第四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朱靖同志任中共抚州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缪宇峰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正处级纪检员,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县级纪检员、监察员,第六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卓辉同志任中共抚州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邹永丰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农业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抚州市农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程晓敏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水利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抚州市水利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张兵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商务局纪检组组长,抚州市商务局党委委员,免去其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余慧英同志(女)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李罗才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正处级纪检员,免去其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周三才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免去其抚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刘国平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建设局纪检组组长,抚州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免去其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胡怡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抚州市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郑须生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免去其抚州市建设局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王健曙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组长,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抚州日报社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李晓君同志(女)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城市规划局纪检组组长,抚州市城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免去其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吴桃金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园林绿化局(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纪检组组长,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抚州市公路局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汪海鸥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黄国权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免去其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职务;
罗根生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司法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抚州市司法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潘金明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抚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免去其抚州市林业局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吴军华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杨应庚同志任中共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免去其抚州市粮食局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

查看评论(1)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