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8月19日,庐山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决定李甫勇同志代理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决定李甫勇同志代理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

  此前,江西省委组织部、九江市委组织部先后发布任前公示:九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党委书记李甫勇,拟任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庐山市委副书记,提名为庐山市政府市长候选人

  8月8日,庐山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九江市委有关任职决定。省委决定提名李甫勇为庐山管理局局长人选;九江市委决定任命李甫勇为庐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庐山市委副书记,提名为庐山市政府市长人选。

  李甫勇,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江西永修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毕业。  

  1984年8月,德安县农业局干部;

  1991年4月,德安县农经委干部;

  1993年11月,德安县园艺场党总支书记(1992.08-1994.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专业读大学);

  1995年12月,历任德安县聂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兼);

  2000年8月,德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2年12月,历任武宁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武宁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年3月,九江市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九江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8年10月,九江市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0年4月,九江市商务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2011年8月,九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庐山西海风景区党委书记

  2019年8月  庐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提名人选、庐山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