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赵子忠辞去鹰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喻德红辞去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请求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职事项,任命王建华为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其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子忠辞去鹰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9月19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子忠辞去鹰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喻德红辞去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9月19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喻德红辞去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0号)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9月19日任命王建华为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现予公告。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19日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建华代理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的决定

  (2019年9月19日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王建华代理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