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鹰潭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毛文芳(正县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向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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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毛文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毛文芳利用担任鹰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月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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