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华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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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党字〔2020〕11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群团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区委决定:

  朱华军同志任中共渝水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谢淘同志任中共水北镇委员会委员、书记;

  刘宇斌同志任中共城南街道委员会书记;

  周海勇同志任中共袁河街道委员会书记;

  朱鹏程同志任中共仙来办事处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新溪乡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徐发生同志任中共新溪乡委员会书记;

  黄磊同志任中共城南街道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渝水区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高智军同志任中共袁河街道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渝水区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周爱勇同志任中共新溪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张太盛同志任中共界水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王小平同志晋升为良山镇一级主任科员;

  胡林敏同志晋升为鹄山乡一级主任科员;

  邹智清同志任南安乡二级主任科员;

  何正根同志任中共城北街道委员会委员、中共城北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城北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南安乡委员会副书记、宣传委员、委员职务;

  胡刚同志任中共城北街道委员会政法委员;

  桂瑜明同志任中共城北街道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界水乡委员会宣传委员、委员职务;

  袁林同志任中共城南街道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免去其中共新钢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中共新钢街道委员会委员职务;

  郭海珍同志任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城南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

  彭丽同志任中共袁河街道委员会政法委员;

  严永琴同志任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袁河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

  伍水云同志任中共仙来办事处委员会政法委员;

  符学民同志任中共通洲办事处委员会政法委员;

  胡永同志任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通洲办事处监察办公室主任;

  卢毅明同志任中共新钢街道委员会政法委员;

  李浩琦同志任中共良山镇委员会副书记、政法委员,免去其中共良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胡宇同志任中共良山镇委员会委员,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丁菊平同志任中共罗坊镇委员会政法委员;

  陈海宾同志晋升为罗坊镇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罗坊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中共罗坊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新泉同志任中共罗坊镇委员会委员、中共罗坊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罗坊镇监察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水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中共水北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贵宝同志任中共珠珊镇委员会政法委员,晋升为珠珊镇三级主任科员;

  胡凯华同志任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珠珊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王巍同志任中共水北镇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免去其中共界水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中共界水乡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玢同志任中共水北镇委员会委员、中共水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水北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尹至启同志任中共水北镇委员会委员、组织委员,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杨劲同志任中共水北镇委员会委员,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黄明同志任中共下村镇委员会政法委员;

  廖欣荣同志任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下村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金磊同志任中共下村镇委员会委员;

  蒋晓凤同志任下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周丽华同志任下村镇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水北镇委员会组织委员、委员职务;

  晏崧富同志任中共姚圩镇委员会政法委员;

  丁广俊同志任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姚圩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刘敏浩同志任姚圩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喻阳同志任中共南安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志刚同志任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南安乡监察办公室主任;

  邓琛同志任中共南安乡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姚圩镇委员会委员职务;

  邓永永同志任中共南安乡委员会委员、宣传委员;

  郭志凯同志晋升为南安乡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南安乡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彬同志任南安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黄奔文同志任中共新溪乡委员会政法委员;

  李娜同志任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新溪乡监察办公室主任;

  漆俊杰同志任中共新溪乡委员会委员;

  艾沛同志任新溪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彭超同志任中共界水乡委员会政法委员;

  彭喜志同志任中共界水乡委员会委员、中共界水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界水乡监察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新溪乡委员会委员职务;

  喻春花同志任中共界水乡委员会委员、宣传委员,免去其界水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欧阳騄同志任界水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廖冬华同志任中共人和乡委员会政法委员;

  熊荣同志任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人和乡监察办公室主任;

  朱琳同志任人和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张阳同志任中共鹄山乡委员会政法委员;

  李建平同志任渝水区监察委员会派出鹄山乡监察办公室主任;

  宋爱平同志任渝水区红十字会会长,免去其渝水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桂发根同志任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下村镇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葛腾同志任中共渝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渝水区监察委员会室主任;

  彭梅兰同志任渝水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胡莉平同志任渝水区红十字会专职副监事长,试用一年(试用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简少华同志任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鹄山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霞同志任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罗坊镇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肖落根同志任渝水区人民法院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简若宾同志的中共城南街道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李诗平同志的中共仙来办事处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胡旻同志的中共下村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胡春芽同志的中共水北镇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另行安排;

  免去黄键同志的中共渝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职务;

  免去曾志芳同志的中共渝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宣传部部长职务;

  免去韦强同志的中共渝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娟同志的中共渝水区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渝水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职务;

  免去廖文彬同志的中共城南街道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蒋冬平同志的中共城北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中共城北街道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曾斌同志的中共通洲办事处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郑志强同志的中共良山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张艳灵同志的良山镇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钟慧慧同志的罗坊镇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宋斌同志的中共水北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费冬冬同志的新溪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黄军平同志的鹄山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李巧云同志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渝水区总支部第三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来源:渝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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