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宜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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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樟树市临江镇司法所所长晏美林等人危房改造工作中作风不实问题。2020年5月,临江镇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时,未按要求深入各村委进行工作安排布置,也未通过其他形式告知村干部,导致全镇所有村委均未上报旧房未拆情况,且未对仍在使用原危房的贫困户进行有序拆除,致使仍在危房中生活的贫困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不良影响。临江镇规划所干部刘冬水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规划所所长刘国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镇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晏美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6月,刘冬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刘国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晏美林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袁州区金瑞镇农医所所长易国华医保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9年5月,金瑞镇农医所在农村医保系统录入贫困户信息时,操作程序不规范,未与扶贫信息系统核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发生已清退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人员杨某重新以建档立卡身份到医保系统进行登记,并违规报销医药费10283.88元,造成不良影响。农医所所长易国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8月,易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资金上交财政。

  铜鼓县棋坪镇交通办主任王诗明扶贫项目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2019年12月,棋坪镇政府交通办主任王诗明牵头负责对各村扶贫项目进行验收时,现场查看到丰坦村卫生室已装修完成,但室内无任何医疗设备,王诗明考虑到卫生室未及时验收上级部门可能将资金收回,便擅自按照卫生室须配备的医疗设备做了一份计价14523元的虚假工程计量单,并签字通过验收。2020年3月,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对已验收完成的丰坦村卫生室进行审核时,现场未发现工程结算单内载明的医疗、办公设备,造成不良影响。王诗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6月,王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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