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宜黄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宏简历:
李宏,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江西金溪人,大专文化,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至1998年3月 在金溪县公安局工作,先后任派出所副指导员、副所长、所长兼枫山乡政府副乡长、乡党委副书记;
1998年3月至2001年7月,金溪县枫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1年7月至2002年9月,金溪县黄通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2年9月至2011年4月,金溪县左坊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年4月至2018年1月,金溪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金溪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2020年5月至今,金溪县医疗保障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