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鹰潭市艺术创作研究所所长肖斌违规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费用问题。2013年9月至2018年1月,肖斌先后多次违规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中,“私车公养”共计18585元,餐饮费、有线电视费、手机话费等共计10107.24元。2020年11月,肖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鹰潭高新区财政局副局长吴正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0年,吴正生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红包、礼品等折合人民币共计29700元。吴正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吴正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贵溪市司法局公证处主任胡金根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至2017年,贵溪市公证处先后6次以报销打印费名义违规套取资金共计39978元,其中大部分用于发放津补贴,胡金根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其本人也领取了5551元。2017年,胡金根又多次使用单位油卡为私家车加油。2020年2月,胡金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鹰潭市中医院副院长刘锋祥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1月,刘锋祥赴外地考察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吴某某安排的食宿和娱乐活动,2017年春节和2018年,又违规收受其赠送的土特产、烟酒等礼品和红包2000元。刘锋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刘锋祥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鉴戒,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守住底线、远离红线、廉洁过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战略定力和工作韧劲,持续用力纠治“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突出警示预防,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持守住重要时间节点,着力查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用车、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节日病”,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制度建设执行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强大的制度执行力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鹰潭市纪委市监委)

  来源:清风鹰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