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1号)
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任命:
潘小庆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审判法庭)庭长;
何强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蒋欢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张星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简云洪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审判法庭)庭长职务;
潘小庆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素萍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2号)
渝水区人大常委会补选章剑飞为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其代表资格有效。
分宜县选出的胡军、陈阵,渝水区选出的犹王莹、夏文勇,已调离新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上述4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281名,现在实有代表264名。
现予公告。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补充名单
(2021年5月7日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委 员 胡晓晗(女)
来源: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