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乐平市水利局公务接待餐饮浪费问题。2020年8月28日,乐平市水利局在公务接待中由办公室主任穆新民负责接待事宜,并安排两名同事进行陪同用餐。期间7人共消费994元,人均142元,超出接待标准,且7人用餐,点菜多达19个,存在明显的餐饮浪费行为。2021年5月,穆新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乐平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海根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浮梁县西湖乡中心学校公务接待餐饮浪费问题。2020年6月17日,西湖乡中心学校在公务接待中安排接待对象在西湖乡某酒家用餐,并安排3人陪同,13人用餐分成2桌,共消费2326元,人均179元,超出接待标准,且每桌点菜多达15个,个别菜品单价高达380元,存在明显的餐饮浪费行为。2021年5月,西湖乡中心学校副校长王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西湖乡中心学校校长汪小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昌江区鲇鱼山镇公务接待餐饮浪费问题。2020年8月12日,鲇鱼山镇在公务接待中由党政办副主任余晨龙负责,其安排接待对象及陪同人员共16人分2桌用餐,共计消费2292元,人均143元,超出接待标准,且每桌点菜多达14个,个别菜品单价高达300元,存在明显的餐饮浪费行为。2021年5月,余晨龙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鲇鱼山镇党政办负责人徐守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鲇鱼山镇主任科员徐承业受到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处理。

  珠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公务接待餐饮浪费问题。2020年12月15日,珠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在公务接待中安排接待对象用餐,就餐人数7人,共计消费908元,人均130元,共点菜多达15个,存在明显的餐饮浪费行为。2021年5月,珠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副局长王文俊、办公室负责人江国荣均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来源:瓷都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