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夏文勇辞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刘海滨辞去抚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李茂荣辞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赖彩明辞去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接受宋智勇辞去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高世文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代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任命薛强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刘玉椿为抚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周有智为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温珍奎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高世文同志简历

  高世文,男,汉族,山东青州人,1974年6月出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抚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历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国航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海南航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挂任赣州市政府副市长,赣州市委常委、副市长、于都县委副书记,赣州市委常委、章贡区委书记,赣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薛强同志简历

  薛强,男,汉族,江西安远人,1976年3月出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抚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历任赣州开发区发展规划局局长,全南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南县委书记、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正县级),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厅级)、龙南县委书记,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刘玉椿同志简历

  刘玉椿,男,汉族,江西南昌人,1969年9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抚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历任省纪委干部室副主任,省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干部监督管理室副主任,省纪委室主任,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周有智同志简历

  周有智,男,汉族,江西吉安人,1968年3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历任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第八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温珍奎同志简历

  温珍奎,男,汉族,江西信丰人,1971年10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历任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鉴定中心副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学院常务副院长、副调研员,挂任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武宁县

  武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詹宏夫辞去武宁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吴迎春辞去武宁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胡剑为武宁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蔡报刚为武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胡剑同志简历

  胡剑,男,汉族,江西永修人,1979年10月出生,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文化。现任武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历任永修县城丰乡政府副乡长,永修县白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永修县三溪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永修县三溪桥镇党委书记,永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城镇党委书记。

  蔡报刚同志简历

  蔡报刚,男,汉族,江西九江人,1973年1月出生,1997年2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武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院长。

  历任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副主任科员,行政庭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四级高级法官,审委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湘东区

  萍乡市湘东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黄智勇辞去湘东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张健为湘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湘东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张健同志简历

  张健,男,汉族,江西萍乡人,1977年4月出生,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法学硕士。现任湘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院长。

  历任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全南县

  全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刘文秋辞去全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段文冬辞去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

  任命朱旭为全南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陈萍为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朱旭同志简历

  朱旭,男,汉族,江西于都人,1980年11月出生,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现任全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历任于都县贡江镇政府副镇长、组织委员,于都县禾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于都县靖石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于都县贡江镇党委书记,于都县政府副县长、贡江镇党委书记,于都县政府副县长、贡江镇党委书记、城市社区党工委书记。

  陈萍同志简历

  陈萍,女,汉族,福建仙游人,1977年1月生,200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2月参加工作,法律硕士学历,现任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检察长。

  历任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公诉处副处长、侦查监督处副处长、未成年人检察处副处长、未成年人检察处处长、第七检察部主任。

  井冈山市

  井冈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谢建军辞去井冈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陈井伟辞去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施小华为井冈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章建文为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施小华同志简历

  施小华,男,汉族,江西青原区人,1976年9月出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井冈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历任吉安市青原区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区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长,发改委副主任,河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发改委主任,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吉安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长。

  章建文同志简历

  章建文,男,汉族,江西临川区人,1985年10月出生,2009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学位,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院长。

  历任黎川县纪委监察局第四分局副局长,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永新县

  永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彭辉辞去永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王志军辞去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吴文强为永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肖毓文为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吴文强同志简历

  吴文强,男,汉族,江西永丰人,1981年10月出生,200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永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历任井冈山管理局接待办副主任,井冈山市政府副市长(挂职),吉水县政府副县长(挂职),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肖毓文同志简历

  肖毓文,男,汉族,江西泰和人,1975年8月出生,2000年4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永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历任泰和县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

  东乡区

  抚州市东乡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郑军辞去抚州市东乡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杨露萍辞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黄初江为抚州市东乡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揭玫为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黄初江同志简历

  黄初江,男,汉族,江西资溪人,1973年3月出生,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抚州市东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历任资溪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县纪委常委、县纪委案件检查室主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处长级职务,抚州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

  揭玫同志简历

  揭玫,女,汉族,江西南城人,1971年2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历任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监所科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政工科长,正科级检察员,一级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