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新余一批人事变动。具体如下:

  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

  任命:

  杨泽民为新余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谭闻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立斌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熊小青的新余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智敏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万继忠的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傅平的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廖小伟为新余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钟宇虹的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颖豪的新余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张宇峰的新余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简艳兵的新余市扶贫办公室主任职务。

  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家良辞去新余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接受施兆荣辞去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接受郭兵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

  杨泽民代理新余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谭闻代理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刘立斌代理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