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任命:
潘小庆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邹丽龙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钧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
丁绍华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严小明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潘小庆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钧的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万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决定任命:
陈国亮为万载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媛为万载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免去:喻阳青的万载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根据《万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陈国亮的万载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吴媛的万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万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任命:
唐红艳为万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文龙为万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万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世琨辞去万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世琨的代表资格终止。万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267名,现在实有代表260名。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任命:
黄孝望为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邹建国为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桂小宝为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静波为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陶冬林的共青城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黄孝望的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文芳的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真明的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余 华的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新宸的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彭怀明的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余静霞的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桂小宝的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静波的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新余人大、万载人大、共青城市人大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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