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前科累累,多次“进宫”,曾因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后,别的没学到,电视剧中作案的方式倒是学了几分,这不,他乔装打扮,瞄准目标,潜入小区,入室作案,成功得手。本以为自己的精心布局的作案可以掩人耳目,未曾想刚盗取的4万块,还没捂热,就被吉水县公安局民警直接抓获了!

  2月18日(正月初七),吉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肖女士报警称:年前取好的4万元现金放在家中,去吉安待了一个晚上后,钱就不见了。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随后立案并展开调查,经了解:肖女士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现金是在2月17日(正月初六)下午3点,之后便离开了家中,当晚家中无人居住。肖女士家位于一楼,家中无门窗被撬痕迹,也未有翻动的迹象。那么钱是怎么丢失的呢?

  (受害人被盗的现金)

  细心的民警发现,在肖女士家中不起眼的地方有一扇窗虚掩着,经过尝试,瘦小的人恰巧可以从中钻入家中,可是,在现场并未提取到有价值的证据证物,警方获得的线索也很少,案件的侦破一下子遭遇“瓶颈”。面对困境,办案民警并没有退缩,相反,难以突破的挑战反而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他们把有限的线索和查找的信息仔细筛查,一遍遍地梳理,最终,民警抽丝剥茧从中找出了“破绽”,并布控警力将犯罪嫌疑人周某一举抓获!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照片)

  原来,周某欠下许多债,年前债主纷纷前来逼债,让周某压力巨大,2月17日(正月初六)晚,周某酒后看到小区个个喜笑颜开,而自己却负债累累,于是他萌生出偷盗还债的歪念头。借着酒劲儿,周某“说干就干”。“作案那么多次,可是有经验可循的”。周某将车开到小区附近的监控盲区,并换好提前准备的一套破旧作案服,戴好鸭舌帽、口罩及手套胶套,在小区徘徊后成功锁定住户,通过攀爬窗户的方式进入肖女士家中,并盗得现金4万元。

  周某得手后,原路返回到自己车里后,换回自己的衣服并将作案工具通通扔进赣江。

  “很兴奋,一下这么多钱,不敢乱花,于是我就将钱藏在家中床底下”。周某未想到,钱还未捂热,就被抓了,“看来,我又得在里面呆上一阵子了”。

  (被盗现金物归原主)

  来源:吉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