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溪市通报2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

  一、市委党校干部王荣华酒驾问题,以及贵溪市人社局工资福利股股长汪志成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3年2月21日晚,王荣华为感谢汪志成在办理工资津贴待遇审核方面给予其帮助,在贵溪某菜馆宴请汪志成,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甘云军、市建筑总公司副总经理周建华被邀请一同用餐。席间,王荣华、汪志成、甘云军、周建华均用了酒水。餐后,王荣华酒后无证驾驶轻便电动车被交警查获。2023年3月,王荣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汪志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甘云军、周建华分别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二、市人社局劳动仲裁股股长燕守君酒驾问题,以及燕守君、市粮油流通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童建华、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金安良、综合股股长董锦峰、稽核股股长刘意华、稽核股职员周玮、市粮油流通服务中心罗河报账员张君华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3年2月17日晚,童建华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作人员结束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后,邀请金安良、董锦峰、刘意华、周玮、燕守君在贵溪某酒店用餐,张君华陪同。席间,童建华、金安良、周玮、燕守君、张君华均用了酒水,餐后,燕守君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被交警查获。2023年3月,童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张君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金安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锦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刘意华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周玮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燕守君因主动交代有关问题,并存在其他立功表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人社局多名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责令该局党组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江焕青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项鸿刚未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均受到诫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