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斌:

  没有对任何一个项目打招呼

  A 没有对任何一个学校项目打招呼

  当公诉人宣读完证人证词后,面对一系列证据,周文斌一概否认,仍称证据是自己迫于压力编的,这些证据都是非法取证得到的,是非法证据。周文斌称自己已经作了无罪辩解,但却遭到了不公正对待,同时指出了几个证人“漏洞”。

  周文斌称,没有和任何一个项目打过招呼,指定入围是希望在众多招标单位中通过提高门槛,指定一些比较好的单位入围重大工程项目,然后再进行招标。

  对于审计,周文斌表示工程都实行了三审制,也就是审计处进行校内决算,然后请省级事务所进行决算,再由审计处进行结算。

  在付款方面,周文斌称由财务处拿出总单子交给分管副校长,然后通过基建处或指挥部拿出分配方案,再让分管副校长签字到财务处,最后才会发钱下来。有时分管副校长不在,才是他签字,但由他签字的情况很少。

  B 水果箱藏钱等供词都是自己编的

  周文斌称行贿过程很多疑点,因为龚某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连他办公室都没去过。对方2004年之前已经拿到过一个承建项目,为何要再花钱送给自己,难道是钱多得不得了?周文斌表示,2004年时他根本不认识龚某,对方第一次见面就送50万元现金,难道不怕遭到拒绝?同时表示,第一次送钱对方至少应该有一个详细的送钱计划,而且龚某约自己见面送礼,都应该有文字或者短信记录才行,再说自己一般年底、春节很忙,比较难约。

  周文斌称,龚某以前也行贿过学校其他人,但是金额都比较小,十几二十万元,那是因为他工程事业刚刚起步,才承接了100万元的项目,不可能第一次就送自己50万元这样多,50万元对于当时的龚某来说是非常大的一笔钱,更别提之后一次性送100万元现金给自己,这对于龚某来说简直是巨资。

  在庭审现场,周文斌表示自己供词中所称的芒果、蛇果等水果箱藏钱都是自己编的,所以能够很清楚地说出是什么水果。周文斌称,2008年正好南昌遭受了冰灾,他当时所有工作都是在老校区进行,不可能会跑到红谷滩与龚某见面、吃饭。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周文斌始终强调自己与龚某一点关系都没有,自己一分钱没收过、一滴水也没喝过,并称龚某和蒋某的证词是串供,不能相信。

  另外,周文斌还针对检方指控龚某第二次向其行贿的50万元贿款是用装蓝莓的水果盒装提出质疑,“蓝莓属于浆果,太多放一起容易压坏,保质期短、价格高等因素决定它不可能超市出现大包装。”周文斌认为,一般的蓝莓果盒装50万元现金不符合客观条件。

  C 过问项目工程是在履行校长职责

  周文斌表示,自己确实开过一些会过问工程,但这只是出于一个校长的职责,毕竟这都是学校的项目,如果不按时完成,学校开学后学生们怎么办?所以自己过问是很正常的。

  同时,周文斌称周光文的供述都是被逼的,因为做询问的人员跟对方说周文斌已经交代了1200万元,而周光文则大叫自己做了“傀儡”。周文斌表示,事后纪检工作人员告诉了他,因为周光文交代了很多东西,所以最后减刑了1年,周光文的供述就是有导向性的。

  对于其他证人的证词,周文斌表示没有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均不可靠。

  对于周文斌的自辩,公诉人表示,书证证实了龚某、蒋某的供词相互应证,而龚某的证言与周文斌的供述也基本吻合。对周文斌所提出的龚某行贿会导致“入不敷出”问题,公诉人认为宏宇集团承接造价为1.84亿元的工程项目,其盈利可以想象,不可能存在“入不敷出”的现象。

  针对周文斌提出装蓝莓的盒子装不下50万元现金的质疑,公诉人表示,50万元现金差不多就是6个普通粉笔盒大小,事实上蓝莓除了超市里出现的包装,市场上还有其他的包装,装下6个普通粉笔盒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