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

  公诉人的举证都是废话

  A 表示公诉人提出的证据都是没有意义的

  辩护律师表示,公诉人提出的证据都是没有意义的,不能证明行贿受贿的事实。公诉人的举证全是没用的,一句话就能讲明,都是废话,整个都是在玩文字游戏,提出的证据不能证明龚某向周文斌行贿的事实,也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既然龚某向周文斌是行贿,那龚某也是在犯罪,为什么现场只有周文斌被审判,龚某这个人却不来作证,一个行贿一个受贿,却只有一个人被审判,这就不能成立。

  辩护律师现场询问龚某行贿的钱是哪里来的,如果说是从工人工资里出的,那么财务上肯定有账,至少要有从哪个人的工资出的,从财务出纳手里出的,还是通过龚某自己拿的,总要有具体来源。同时,辩护律师对龚某和周文斌见面的地点提出质疑,认为没有任何第三方证据可以支撑。

  辩护律师称,龚某和蒋某所在公司还有6个合伙人,向周文斌行贿380万元为何只有他们两个人,难道其他的合伙人就不知道这380万元?那么龚某是怎么向另外6个大股东说清楚380万元的账目去向?这样的话,整个证据链不完整。

  辩护律师还称,整个案子是人为制造的假案,审判只是走过场。

  B 质疑龚某遭到逼供后才提供证据

  辩护律师质疑公诉人提供的龚某供词是被关在看守所后才录的笔录,询问为何没有对方被抓之前的询问笔录,怀疑龚某是遭到逼供后提供了非法证据。

  辩护律师表示,龚某的所有证词都经不起推敲,每次供词都是很模糊地称几箱水果,自己却根本记不起送了什么,就因为这些都是编的,并要求法庭将证人龚某带来庭审现场,表示自己随便问几个问题就能问出各种漏洞。在庭审现场,辩护律师称周文斌虽然有点啰嗦,但所说的都是一个“被冤屈者的心声”,希望引起法庭重视。

  随后,辩护律师强调被告人周文斌曾经多次为自己作过无罪辩护,但是从来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即使周文斌和辩护律师多次向法庭提出调取,法庭也没有调出来,质疑法庭回避完整的证词。

  C 称公诉人很年轻,证据可以拿回去烧掉

  在洋洋洒洒地为周文斌辩护了半个多小时后,辩护律师竟称四位公诉人“都很年轻”,“不要用嘲笑的眼神”,因为“我比你年龄大”。当审判长提出这是题外话,与本案无关并予以制止后,辩护律师辩称这不是题外话,自己作为一个年长人,就是要起到提醒的作用。

  辩护律师接着又对公诉人说“这样的证据不要拿到法庭上来,这样的证据全部要拿回去烧掉”,表示如果不让证人出庭,审周文斌根本没有意义。同时,辩护律师说龚某行贿380万元根本就是造假,称对方被雪藏了,质问证人龚某在什么地方,并称龚某及其他行贿人另案处理就是在造假案,请求审判长传证人进行发问。

  最后,辩护律师要求调取周文斌被调查的录像、录音、证人出庭指证,所有证据要一份一份地过,不能走形式,否则就是冤案。在庭审现场,辩护律师不断说自己来这里不是为被告人辩护的,而是来帮助法庭调查真相的,并再三请求排除非法证据。(首席记者 张宁江 记者 曾艳 实习生 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