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黄永飞 姚彦吉)征地拆迁、违章建设、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江西省检察机关盯准行贿犯罪“高发区”,组织开展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2014年,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行贿犯罪案件118人,同比增长12.4%。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及时部署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该省检察院检察长刘铁流要求反贪部门会同反渎、侦监、公诉、监所、控申等部门,共同研究贯彻落实最高检有关通知的意见和措施。该院反贪局主动谋划,结合近年来办案情况,深入分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贿赂犯罪规律,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该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重点选取危害民生民利等行贿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形成强大声势。
2014年下半年,景德镇市检察院针对群众举报的昌江区周边地区“违法用地、违章建筑”问题,组织力量深挖,一举突破了昌江区鲇鱼山镇乡建办原主任刘某等17人收受贿赂、为行贿人建成14栋违章建筑大开绿灯的窝串案。截至目前,徐某等3名行贿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现在,鲇鱼山镇40多栋违章建筑已被顺利拆除,办案效果得到了景德镇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在紧密依靠群众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的同时,该省检察机关对现有线索加强研判,注重发现“案中案”,从正在办理并已突破的贿赂犯罪线索资源中,拓宽案源,挖出行贿犯罪大案。新余市检察机关在查办某国有供电公司有关管理人员受贿窝串案过程中,发现了江西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杨某行贿线索。经分宜县检察院立案侦查,查实杨某行贿49万元的犯罪事实。2014年12月24日,法院依法以行贿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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