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赣州讯 特约记者 余书福 3月14日,对于家住南康城区的24岁女子小红(化名)来说,是一个不堪回首的日子,这天凌晨,她只身上早班途中,被两名陌生男子挟持到一辆面包车和某宾馆内,遭到两次轮奸,对方还拍下裸照恐吓她不许报警。3月17日晚,两名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3月14日12时许,南康警方接到小红的报警,称当日凌晨4时许,她在上早班的路上,被两名陌生男子强行拉到一辆面包车上强暴,接着又被两人挟持到一家宾馆内,再次遭到强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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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报后,警方迅速前往案发路段和宾馆进行勘察取证。由于作案车辆被故意遮挡号牌,民警虽然获取了嫌疑人的外貌特征,但无法确定嫌疑人的准确信息。经过连续3天的摸排比对,民警终于锁定了在南康城区做零食批发的嫌疑人之一曹某。

  3月17日下午,曹某被成功抓捕归案。通过审讯,曹某交代,14日凌晨,他与同学林某合谋强暴了一名女子。17日晚上,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很快将嫌疑人林某抓获。经查,曹某今年21岁,林某22岁,两人均系南康龙回人。

  据嫌疑人交代,3月14日凌晨4时许,他们吃完夜宵后,趁着醉意,准备找一家色情店“快活快活”,结果无功而返,于是两人将所驾驶的面包车车牌进行了遮挡,然后开车在街上寻找目标。当车行至南康区蓉江街道某公司门口时,曹、林二人发现一名陌生女子行走在街上,于是强行将该女子拉上车,并武力威胁她不许叫喊,并将车开至南山公园附近。

  在面包车上曹某、林某分别强行与受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同时用手机拍下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的照片。之后两人又将受害人带至宾馆,再次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期间,嫌疑人曹某、林某还用手机拍下受害人的裸照,威胁她不能报警,否则将照片发至网上,受害人答应不报警后,才让她离开。

  目前,嫌疑人曹某、林某已被南康警方依法刑拘,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