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全南县党史办主任叶祥财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5年1月1日和1月2日,叶祥财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参加私人宴请、进行私人活动。全南县纪委给予叶祥财党内警告处分。

  定南县老城镇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刘春林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4年12月21日(星期日),刘春林私自驾驶老城镇计生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回老家,返回县城后又将该车停放在其居住地。定南县纪委给予刘春林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规使用车辆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会昌县民政局原局长朱清华收受“红包”问题。经查,2010年6月至2014年12月,朱清华在担任县民政局局长期间,收受殡仪馆老板叶某年节“红包”6000元。2015年1月,朱清华(已改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将收受的6000元“红包”款上交县廉政账户。2015年3月,会昌县纪委给予朱清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对照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干部,看到不守规矩现象要马上制止,发现违反纪律行为要及时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住关键节点,主动出击,严格执纪、动辄则咎,重点发现和查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及各种节礼,违规收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切实把纪律严起来、规矩立起来,执行到位。(淦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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