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圆网讯 8月5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近日,青云谱区通报一起社区干部公款旅游典型案例。
2015年4月初,洪都街道洪园社区干部听说江西省东方旅行社有去云南“六日五晚”费用为650元的低价旅行团,便自行组织报名参团,洪园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商议决定,7名社区干部的旅游费用合计人民币4550元由社区承担。
经研究,给予洪都街道洪园社区书记罗慈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社区副书记陈国红、魏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不力的洪都街道党工委书记江清华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让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记者 刘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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