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曾撤销数个县级市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4年2月25日前,江西曾有10多个县级市,其中部分县级市曾是地区行署办公所在地,如上饶市、临川市、宜春市、吉安市、赣州市等。2000年左右,撤地设市,这些县级市也随之撤市设区。

  例如:

  200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消宜春地区,改设宜春市,改原县级宜春市为袁州区。

  200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消上饶地区改设上饶市,原县级上饶市改为信州区。

  2000年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吉安地区,设立地级吉安市;同年8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吉安市人民政府。同时,撤县级吉安市,成立吉州区和青原区。

  1987年8月,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撤销临川县与抚州市,设立临川市(县级),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建制直至1995年1月才正式实施。2000年6月2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抚州地区和县级临川市,设立地级抚州市和临川区。

  1999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决定撤销赣州地区和县级赣州市,分别设立地级赣州市和市辖章贡区。

  另外,还有一个南康,曾经也是县级市——

  1995年3月7日,民政部(民行批[1995]19号)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南康县,设立南康市(县级),以原南康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康市的行政区域。2013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赣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同意撤销县级南康市,设立赣州市南康区。2014年2月25日,南康举行撤市设区大会暨赣州市南康区揭牌仪式,标志南康正式撤市设区。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