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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近日,上犹县通报了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两起问题分别是:

  1、陡水镇茶坑村党支部书记刘有军非法占有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4年,刘有军利用职务便利,在已有一栋砖混结构房的情况下,借用其父亲和其弟弟共有土坯房拆旧建新的机会,分别以其父亲和其妻的名义申报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非法占有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有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油石乡梅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吴述云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3年,时任油石乡梅岭村党支部书记吴述云利用职务便利,以其母亲名义虚报土坯房改造项目,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0.3万元;2013年3月至12月,以其女儿名义虚报土坯房改造项目,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2015年8月17日,上犹县法院判决吴述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吴述云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