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广播网

  昨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蔡广辽被控受贿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根据指控,蔡广辽为他人借用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警卫车牌、删除犯罪记录等提供帮助,通过卖假古董等方式受贿人民币328万余元、港币160万元、美元0.7万元、澳元1.4万元。

  被控受贿总计400多万元

  昨日上午,蔡广辽戴着一副框架眼镜,身着一件白色外套,被带进法庭。整个庭审中,蔡广辽说话的声音非常轻,以至于法官还特地询问他是否身体不舒服。蔡广辽称没有,庭审得以继续。

  蔡广辽今年58岁,出生于辽宁营口。公开资料显示,蔡广辽身兼地方和军队双重身份,落马前任广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军职、武警少将警衔)。

  2015年2月12日,蔡广辽被刑事拘留,同月16日经广东省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被逮捕。蔡广辽案由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该案交由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指控,1995年至2014年,蔡广辽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警卫局局长、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人民币328万余元、港币160万元、美元0.7万元、澳元1.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蔡广辽的行为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