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日,据江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江西发布 微博:袁州区环保局局长李建军、分管副局长黄晓鹏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存在工作不实、管理不严等问题,经袁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给予李建军、黄晓鹏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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