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9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0人,其中给予党纪轻处分31人,党纪重处分79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日前,赣州市纪委向全市通报了该市在扶贫领域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基本情况。全省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赣州市坚持挺纪在前,突出扶贫领域这个重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集中整治”不断深入。

  坚持以上率下,细化主体责任

  市委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宁都县6件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并约谈了宁都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市政府党组会专门听取“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同时,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对集中整治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建立了市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市集中整治办公室,保障了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做实日常监管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把扶贫等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扶贫移民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牵头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问题排查,收集问题线索,摸清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审计监督,从7月开始,用2个月时间对信丰、龙南等7个县2014年至2015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精准扶贫帮扶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坚持开门整治,在办事窗口、村(居)务公开栏、街道社区等醒目位置开设监督栏,设立举报电话,做到投诉有渠道、热线保畅通、有问必有答。在全市开展扶贫领域侵害群众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对梳理排查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建立了交办类、共性问题类、网络舆情类等3种台账,分别梳理了124条、15条、4条问题线索。仅7月份,就已将梳理的第一批124条问题线索移交县(市、区),进行挂牌督办。

  坚持挺纪在前,强化查处问

  今年6月,完成了对市扶贫移民办、市财政局等17家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巡察;各县(市、区)聚焦扶贫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实现了对乡镇巡察全覆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干部贪腐典型案件,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9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0人,其中给予党纪轻处分31人,党纪重处分79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强化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和典型的部门和地方,市、县(市、区)纪委直接约谈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坚持“一案双查”,查处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组织处理8人。(缪春风  李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