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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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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2起问题分别是:

  乐平市浯口镇江村村委会党支部副书记方利兵等人违规租赁土地造成环境污染

  2015年3月,方利兵和江村村委会委员(兼寨下村会计)方火金明知村民方水保在本村办炼铝厂会产生环境污染的情况下,仍然召集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方水保租赁庙前水库旁边的荒山办厂事宜,在会上不发表任何意见,也不正面引导党员和村民代表,导致会议通过方水保租山办厂。会后既未向浯口镇相关领导汇报,也未在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招投标,导致炼铝厂在水库旁边提炼铝等金属过程中,破坏了周边环境,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2015年8月20日,经寨下社区党支部会议决定,并报镇党委会批准,分别给予方利兵、方火金党内警告处分。

  珠山区石狮埠街道春天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曹志坚违规乱收费

  2010年-2013年,曹志坚在担任风景路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违规向低保户共收取劳动公益金8000元,用于开展社区各项工作。

  今年6月28日,经石狮埠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曹志坚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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