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镇黄泥头村将征地补偿款中的110余万元用于支付餐费、购买烟酒、违规发放福利等非生产性开支,经珠山区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陈福平、副书记陈爱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这是江西省借助市、县级党委专项巡察,严查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
截至今年5月,江西省各市、县党委共派出921个巡察组,对7359个地方(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2万个。各级纪委根据巡察移交的线索,立案171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0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8人。
巡察职能定位:
既发挥利剑作用,又防止大包大揽
2014年,江西省委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全面推开”的部署要求,组织3个设区市开展巡察先行试点工作,2015年在全省全面铺开。
“总的来看,市县巡察工作起步稳、定位准、方法活、抓手牢,起到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作用。”日前,江西省纪委副书记肖德福告诉笔者。
市、县党委巡察怎样才能做到规范化?江西省委给出的答案是: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确保巡察工作在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中发挥作用。
江西省委领导多次就加强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并指导省委巡视办(组)对市、县党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比对分析,以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检验巡察工作质量,倒逼巡察责任落实。
为避免巡视巡察重复交叉、增加基层负担,该省还要求,在同一年度,对上级党委巡察过的地方和单位,本级党委除特殊情况需要安排专项巡察外,不再重复安排常规巡察;在同一时间段,市、县不得在同一个地方和单位同时安排2个以上(含2个)巡察组。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泽民深入市、县调研,指导推进全省巡察工作,破解难题,推动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同时,各地根据巡视制度,努力规范巡察工作。鹰潭市制定了巡察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方法等,对巡前准备、巡中运转、巡后整改作出规范;九江市探索运用“点穴式”“回访式”“延伸式”等方式方法,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巡察;赣州市依据巡视工作条例,对如何不干涉被巡察地区正常工作、不履行纪律审查职责等作出规范,确保巡察工作依规依纪开展。
巡察工作重点:
既“对表”政治巡视,又突出基层特点
南昌市民政局庐山休养所所长李斌不配合调查,拒绝向巡察组提供该所接待的具体情况和材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浮梁县洪源镇罗家村委会原主任金松文公然恐吓、打骂举报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纪委追究了12名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
这是江西省市、县党委紧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巡察中发现的典型案例。
“对巡察工作的重点,以前有的单位把方向搞偏了。”江西省委巡视办主任彭光华感慨,比如巡察与督查不分,有的把巡察当作党委政府的“日常工作督查队”“急难问题突击队”“群众诉求灭火队”,甚至个别单位把党委政府某些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也纳入巡察范围,影响了巡察权威。
对此,江西省要求,巡察工作既要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政治要求展开,又要回应基层群众的诉求,重点盯住市县管钱、管事、管项目等涉及民生事业的权重部门、乡(镇、街道)和站所主要负责人、问题反映较多的“村官”,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雁过拔毛、简单粗暴,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贪污截留、挪用套取各种专项资金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抚州市对8个县区的6项民生资金开展巡察,发现问题1325个,1.42亿元违纪违规资金被收缴,201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南丰县原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张小仕等3名县处级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景德镇市把20个乡(镇、街道)40名党政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发现问题线索289件,涉及党政一把手17人,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成果运用:
既要查处有力,又要巡改结合
江西省新余市纪委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市房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小云等14名县处级干部的严重违纪案件,其中7名县处级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上饶市安监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丽屏等6名县处级干部被处分……
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江西对巡察期间发现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推动有关问题快查快结,严肃处理。
对巡察成果运用,既做到查处有力,又要举一反三,实现巡改结合。
“巡察工作要取信于民,就要盯紧对所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整改,通过巡改结合,让各地各部门对用好巡察成果都有紧迫感。”江西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巡察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找出体制机制方面漏洞,提出标本兼治对策建议,由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推进解决。宜春市袁州区针对巡察发现农村低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2005人,同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2107人及时纳入低保。
巡察成果要真正落到实处,关键看整改。整改不到位,巡察就会大打折扣。
据了解,江西在市县党委巡察整改落实上,要求紧紧牵住从严治党“牛鼻子”,强化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做到市县党委巡察组组长、被巡察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市县党委巡察办负责人在《巡察反馈材料签收单》上签字背书。
同时,各地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查案不够、震慑作用不大的,严肃问责。南昌市逐一约谈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并开展责任追究221人次。新余市对整改不力的5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在市委常委会上通报,并要求“回炉补课”。(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