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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廉洁江西”发布消息,新余通报2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分宜县凤阳乡大路边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禾生骗取侵占国家项目补助款

  新余分宜县凤阳乡大路边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禾生通过虚构灌溉渠道项目骗取农业开发项目资金2万元据为己有,侵占大路边村民上交社会抚养费2.06万元;同时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承接大路边村工程项目,收受钱款2.67万元。

  今年6月,分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禾生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渝水区人和乡三山村村干部套取并私分国家项目补助款

  新余渝水区人和乡三山村原党总支书记丁草根、原村委主任何菊平、原村委会计丁菊保等3人,采取虚开发票和虚报、多报项目等手段,套取并私分该村在小学基础教育、退耕还林、改水改厕、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等项目的国家补助款,共计9.1万元。

  今年8月,经渝水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丁草根、何菊平、丁菊保3人开除党籍处分,并将3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