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微信公众号)
好消息!
2017年底前,
江西省将建立社会公众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后面还有很多与你我相关的重大利好政策。。。。。。。
涉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等,决策前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全部纳入公开范围;
公交、水电气等要重点公开收费项目等。。。。。。
12日,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微信号:xxrbszb)获悉,我省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行政行为更加透明、政民互动更加通畅的政务公开新格局。
重大项目决策前应征求公众意见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微信号:xxrbszb)从实施意见中了解到,2017年底前,我省将建立健全会议公开和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其中,对需要提交省、市、县级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对涉及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并附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说明,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省市县级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和文件。
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要公开
实施意见明确,要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对象、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各地特别是罗霄山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县,要公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信息及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和规范公募扶贫款物管理,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微信号:xxrbszb)注意到,针对公众关切的行政执法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各类执法信息全部纳入公开范围,主动公开与行政执法相关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
同时加大监管结果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监管信息公开。
医院、学校等要公开收费项目等
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公开方面,我省提出,面向群众服务的医院、学校、公交、水电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指南,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
此外,要推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明确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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