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赣州10月25日电(通讯员何龙)作为“两违”执法队员,本该是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代表,但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的一名聘任制执法队员赖某,为了帮助他们获取利益,多次伙同其他人员收受他人贿赂11万余元,最终经法院判决后获刑1年半。
据了解,在2015年1月份至4月份,3个月的执法时期内,赖某伙同其他5人(另案处理),在对辖区内的违章搭建和违章用地进行执法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们人钱款11.6万元,并为他们谋取利益,个人分得款项3万余元。
经江西赣州南康区检察院立案侦查后,赖某如实供述了其参与的12次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情况。该院依法认定赖某构成受贿罪,并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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