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日前,进贤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进贤县文广局文化稽查大队大队长徐辰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7月,徐辰瑶收受网吧老板雷某等四人“红包”3600元。2016年9月,进贤县纪委给予徐辰瑶党内警告处分,县文广局免去徐辰瑶文化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违纪所得上交县财政。
七里乡金溪村党支部书记王细林、主任颜绍文、聘用干部熊绍余三人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9月18日,王细林等三人在参加乡人大会议后,在乡街上饭店公款吃喝200元。2016年9月,七里乡党委分别给予王细林、颜绍文党内警告处分,对熊绍余予以辞退,违规消费款由3人买单。(记者 吴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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