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南昌出台《南昌市优秀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建立青年人才就业生活补贴制度,对新引进(2018年4月28日以后引进)在昌工作的毕业三年内(2015年4月28日以后毕业)或在昌工业园区企业工作毕业五年内(2013年4月28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且已在昌落户的,分别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9月27日,南昌市人社局进一步明确申领生活补贴的有关事项,青年人才可通过网上申领。

  谁可以申领?

  “青年人才‘新引进’是指2018年4月28日以后首次在昌就业,以青年人才2018年4月28日首次在昌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记载为依据(青年人才因学历提升后在昌重新就业以学历提升后的就业记载为准)。”南昌市人社局有关人士介绍。

  另外,在关于青年人才学历起算时间问题上,在昌城区工作的青年人才以2015年4月28日以后毕业为起算时间;在工业园区工作的青年人才以2013年4月28日以后毕业为起算时间。其中在昌工业园区范围为:二个国家级工业园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五个省级工业园区:南昌昌东工业园、江西新建长堎工业园、江西安义工业园、南昌昌南工业园、进贤经济技术开发区。

  青年人才在昌就业认定上,指青年人才与税收汇缴在昌的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足额缴纳满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或累计满12个月,申领时青年人才参加职工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与工作单位保持一致。

  怎么申领?

  补贴的申领时限方面,一律采取网上申领的方式,青年人才在昌工作每满一年后进行申领(以职工社保缴纳为准),即在昌工作满一年后申请上一年度补贴,以此类推,从引进之日起,连续三年内完成申领。青年人才的申领补贴审核通过后,由受理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先行将补贴一次性发放到位。(记者 李海燕 见习记者 胡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