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记者蔡颖辉)10月14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自11月9日起,正式在南昌启用23条公交专用车道。
据悉,此次启用的公交专用车道涉及西湖区、红谷滩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具体道路为:
枫林大道的青岚大道口至庐山南大道口段
兰大道的玉屏大道口至文化大道口段
广州路的昌南园二路口至博览路口段
航空城大道的紫阳大道口至天祥大道口段
高新南大道的解放东路口至昌南大道口段
黄家湖路的昌西大道口至黄家湖立交口段
解放路的上海路口至高新大道口段
经开大道的双港东大街口至英雄大道口段
九龙大道的祥云大道口至宜春大街口段
九洲大街的真君路口至抚生路口段
龙虎山大道的西站大街口至宜春大街口段
梅岭大道的G320国道口至磨盘山南路口段
青山湖北大道的北京西路口至沿江北大道口段
青山湖南大道的北京路口至昌南大道口段
丰和南大道—三清山大道的前湖大道口至环湖路口段
上饶大街的赣江大道口至龙虎山大道口段
双港大街的庐山中大道口至经开大道口段
桃花南路的灌婴路口至昌南大道口段
天祥大道的瑶湖西七路口至航空城大道口段
湾里大道-工业大道的天宁东路口至长堎大道口段
西站大街的华南大道口至赣江南大道口段
瑶湖西大道的紫阳大道口至瑶湖西七路口段
振兴大道的迎宾大道口至莲塘大道口段
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公交车、持有校车标牌的专用校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必须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禁止在其他车道通行。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除公交车、持有校车标牌的专用校车、大中型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车辆禁止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但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可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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