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由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328户企业即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简称“黑名单”),现将有关提示内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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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列入的依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列入的后果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受到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 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企业应当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企业将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有关部门将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三、不列入的方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前到市市场监管局申办注销登记,或者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经审核合格准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才可能不被列入“黑名单”。

  四、拟列入企业名单查询

  拟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名单查询网址: (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信息公告栏(http://jx.gsxt.gov.cn) (二)上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gsr.gov.cn/bmxxgk/sschzljdglj/gzdt/gggs/index.shtml )

  附件:即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即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来源:上饶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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