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根据中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有关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胡 强 副省长
副组长:
宋雷鸣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金接 省民政厅厅长
成 员:
吴永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强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郭新宇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江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万 凯 省公安厅副厅长
欧阳海泉 省民政厅副厅长
邓 忠 省财政厅副厅长
肖国军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曹达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
钟世富 省应急厅副厅长
龚建平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何 桑 省医保局副局长
刘 琼 省税务局副局长
陈 锋 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副行长
熊 伟 江西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
周 军 江西证监局副局长
饶冬梅 省总工会副主席
易 军 团省委副书记
刘 丽 省妇联副主席
张志凤 省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刘金接兼任办公室主任,欧阳海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等事宜按《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2021年3月2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