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南昌医学院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恳请批准设立南昌医学院的请示》(赣教文〔2021〕19号)收悉。经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同意设立南昌医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36013437;同时撤销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南昌医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规模暂定10000人。

  二、南昌医学院由省人民政府举办,省卫生健康委为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为业务指导部门。

  三、南昌医学院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南昌医学院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要按职能加强对南昌医学院的指导和管理,科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推进健康江西建设,促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省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南昌医学院办学定位、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2021年3月15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