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13斤、鸭肉9斤、鱼7斤……10个人一餐公款吃了40斤肉,平均1人4斤。”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纪委查处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当地一名原村党支部书记在2018年渣溪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每次都会安排参选村民和工作人员用餐,且每餐必上烟酒。他当选村支书后指使村会计把这些招待费全部算为菜钱一并报销,便出现了“10人一餐40斤肉”的情况。(记者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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