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新冠疫苗

  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有部分人员因身体等原因,

  不适宜接种。

  为了方便该群体,

  南昌市各县区均增加了

  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服务!

  关于出具“接种新冠疫苗禁忌证明”

  有关事宜的说明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办理工作自7月19日开始;

  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办理要带什么材料?

  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往就医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资料。

  如果行动不便或在住院怎么办?

  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亲属代办,但必须有本人身份证、既往就医的相关病历、诊断材料等。

  哪些单位可以办理“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各县区将根据辖区医疗机构和接种单位的分布情况,确定办理禁忌证明的单位, 详情见下表:

  ↑↑↑特别注意:

  本证明需由医生根据申领人的身体状况和临床资料判断做出结论,须有医生签名。并加盖接种单位或医院的公章方才有效。

  来源:南昌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