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赣州市公安局即日起曝光一批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震慑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掀起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高潮。以下为第一批曝光人员名单: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

  姓名:钟某

  身份证号码:360782******064435

  户籍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

  违法事实:犯罪嫌疑人钟某因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供犯罪团伙洗钱之用,被南康公安刑事拘留。

  姓名:肖某发

  身份证号码:360721******095619

  户籍地: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石芫乡

  违法事实:犯罪嫌疑人肖某发因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供犯罪团伙洗钱之用,被章贡公安刑事拘留。

  姓名:曾某理

  身份证号码:362128******100511

  户籍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渡江镇

  违法事实:犯罪嫌疑人曾某理因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供犯罪团伙洗钱之用,被开发区公安刑事拘留。

  姓名:黄某龙

  身份证号码:360727******25051X

  户籍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渡江镇

  违法事实:犯罪嫌疑人黄某龙因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供犯罪团伙洗钱之用,被开发区公安刑事拘留。

  姓名:林某

  身份证号码:360734******20005X

  户籍地: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长宁镇

  违法事实:犯罪嫌疑人林某因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供犯罪团伙洗钱之用,被寻乌公安刑事拘留。

  姓名:杨某文

  身份证号码:360732******13511X

  户籍地: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良村镇

  违法事实:犯罪嫌疑人杨某文因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供犯罪团伙洗钱之用,被兴国公安刑事拘留。

  姓名:谢某忠

  身份证号码:360721******276414

  户籍地: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南塘镇

  违法事实:犯罪嫌疑人谢某忠因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供犯罪团伙洗钱之用,被赣县公安刑事拘留。

  姓名:曾某平

  身份证号码:360730******204116

  户籍地: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安福乡

  违法事实:犯罪嫌疑人曾某平因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供犯罪团伙洗钱之用,被宁都公安刑事拘留。

  姓名:罗某

  身份证号码:360733******287634

  户籍地: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站塘乡

  违法事实:犯罪嫌疑人罗某因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供犯罪团伙洗钱之用,被会昌公安刑事拘留。

  姓名:陈某

  身份证号码:360735******083212

  户籍地: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

  违法事实:犯罪嫌疑人陈某因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供犯罪团伙洗钱之用,被石城公安刑事拘留。

  与此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对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实施惩戒,现曝光第一批“两卡”惩戒人员名单:

  涉银行卡100人

  以上被惩戒的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涉手机卡100人

  以上被惩戒人员被列入黑名单管理,在黑名单管理期内最多可允许持有1个移动电话号码,限制周期最长为5年。申请解除黑名单限制的用户,需向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警方提醒

  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千万不能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市民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