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驾驶证到期换证、年审、车辆检验等是需要时刻注意的。
因为逾期未检验的车辆,安全隐患非常大!
然而有一部分车主却老是忘记爱车的年检时间,更有甚者逾期未报废“带病”上路行驶。
要知道,这些车一旦“发病”,将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后果不堪设想。
为排除道路隐患,营造安全道路交通环境,南昌交警依托科技手段,组织开展“带病车辆”缉查行动,精确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交通违法车辆8.8万起,逾期未报废车辆678辆,假套牌车35辆。
为了打击这些“带病车辆”,南昌交警采取一些新型科技手段。
在采用传统的源头管(包括上门排查、告知、约谈、督办、停办业务等)、路面查措施的基础上,南昌交警将信息化应用与交管工作深度融合,借助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与GPS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系统,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假套牌车辆进行精确打击,实施追查和查处,并在实战中逐步形成了一套“带病车辆”“研—找—查—拦”信息化工作机制。
此外,对长期在辖区外行驶的五类逾期未检未报废重点车辆,将通过缉查布控系统或GPS定位动态监控系统进行行驶轨迹分析,确定相对行驶集中地,通过系统层级预警、网发协查通报、致函等形式,与属地公安交警部门联合追查,督促检验、报废。
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车辆全都属于隐患车辆。
把这类车辆开上路等同于给道路安置了一个流动炸弹,一旦“引爆”,后果不堪设想。

重点车辆管理工作是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基础。
南昌交警高度重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清除工作,严厉打击上路行驶隐患重点车辆。
相关处罚
机动车逾期未年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情况,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处理。
机动车逾期未报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南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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