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11月行政处罚信息。

  涉及全市5个县区办理的食品药品

  产品质量等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71个

  江西金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联发·时代天悦楼盘开发商等

  被点名

  销售超过有效期限的口罩

  江西金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4月26日上午,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摆放在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内的21台自动售药机,均摆放了外包装标识为江西省金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超过有效期限的口罩,共计21袋。该局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口罩16袋,对江西金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叁万元)整。以上3万元(叁万元)罚款,上缴国库。

  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锦尚新疆商业中心销售方被罚

  8月5日,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南昌县信访局呈阅件,多名购房者实名举报江西伟融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锦尚新疆商业中心18#19#20#楼房屋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江西伟融置业有限公司销售18#19#20#楼房屋的实际交付情况与前期宣传事实不符,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西伟融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元上缴国库。

  此外,3月31日,该局接电话举报,执法人员到位于南昌县东祥路与东岳大道交界的锦尚天域(新疆商业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售楼部现场发现“15年固定租金收益”“微投资撬动大财富,升值前景好,出租收益稳”“收益更稳健 每个月有固定的租金收益,无需多次招租、反复签约”等宣传内容,经调查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西伟融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上缴国库。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联发·时代天悦楼盘开发商被罚15.2万元

  1月22日,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南昌县汇仁大道与东祥路交叉路口西侧南昌联盈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联发·时代天悦楼盘现场检查,发现在该楼盘现场发放的《城市滨江购房》指南及其广告宣传栏上有“汇仁大道与东祥路双主轴正芯多维路网通速达全城;汇仁大道贯穿南昌县,15分钟对接象湖新城及莲塘老城区;东祥路15分钟直通抚生路、沿江路20分钟畅达中山路;沿江快速路连通五座跨江大桥,15分钟直达红谷滩及老城区;桃新大道北接昌南大道,南至南外环高速,直通九洲高架,20分钟通达全城;昌南大道快速路20分钟连通西湖区、青云谱、高新区等核芯区域;九龙湖跨江大桥直达九龙湖板块,10分钟抵达西客站。”当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昌联盈置业有限公司处广告费用1.9倍罚款152000元,上缴国库。

  来源: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