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骆顺泉涉嫌受贿案,经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骆顺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骆顺泉利用担任江西省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