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就是想通过报销电话费谋一点福利,当作大家一年来的辛苦费。其实自己也知道是违纪,就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没多少钱,可能不会被发现。想不到还是挨了处分,被通报曝光。”谈到自己违规报销电话费的问题,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杨桥镇泉邱村党总支书记钟金传仍懊悔不已。

  经查,泉邱村村委干部钟金传等5人在2014年底至2015年初,先是通过造表的方式报销了村干部电话费,然后又以电话费发票重复报账,重复报销电话费共计5015元,其中钟金传重复报销2135元。经杨桥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钟金传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泉邱村村干部钟金传等人将重复报销的电话费5015元全部退还村财政账户。

  2016年2月1日,新余市纪委对该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公款姓公,什么时候都不能侵占分毫。所有党员干部都要牢记这一点,做到恪守底线,公私分明,切莫逾纪破规,悔之晚矣。(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