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最新消息,南昌市已于近日制定《关于停征和退还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初步方案》,方案规定,今年起南昌将停止征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这也意味着今后出租汽车经营权将实行无偿使用。据悉,南昌(不含进贤、安义两县)将把预先实际征收的2016年1月1日以后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8400万元予以退还给出租汽车承包车主,出租汽车企业不得截留。
消息一出,传统出租车业的“份子钱”也重新变成了网友热议的话题。在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南昌出租车业集体停运事件中,一位接受采访的南昌出租车司机透露,他们一个月大约需交“份子钱”7000元,这对很多朝九晚五上下班的工薪阶层来说显然是比极高的费用。而令很多网友好奇的是,出租车司机为何要交这份看上去极为高昂的“份子钱”,“份子钱”究竟包括了哪些费用,此次南昌停止征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否意味着“份子钱”就不用缴了呢,新浪江西小编在此将为大家一一解读。
什么是出租车“份子钱”?司机为何要交?
在国内,一辆出租车要顺利上路运营,必须具备交通管理部门授予的合法运营“资格”,而为了节省管理成本,交管部门一般不会直接管理出租司机,而会将“出租车专营权”(即所谓的运营资格)授予给出租车公司,再由出租车公司授权给出租司机。以南昌为例,平常大家看到的出租车门上标有的“公交”、“大众交通”“长运”等就是其所属的出租公司。据悉,目前南昌有二十多家出租车公司。想要成为一名正式的南昌市出租司机,就需要到这些出租公司注册申请。
而所谓“出租车份子钱”,就是出租车司机上缴给出租车公司的承包费用,而这既是前者的主要运营成本,又是后者的主要收入来源。

南昌出租车的“份子钱”包括哪些费用?怎么收取?
由于分属不同的出租公司,因此出租司机需要上缴“份子钱”也不是一个统一的数额。先前新闻中南昌某出租司机透露的7000元只是其中某一家的数额,但其他家也不会有相差太多。而且,从去年网上公布的一份南昌出租车公司“份子钱”数据来看,1个月缴纳7000元(5年42万)已经属于缴纳最高的一档了。
在南昌,一家出租车公司收取的“份子钱”基本构成为:
“公司固定成本+购车费(10万元左右)+购置税+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4万元/5年)+车辆上牌改色费+计价器防护网等辅助设施座套洗涤费+企业管理成本+房租、水电、人员工资以及办公费用等”
南昌出租车司机缴纳该笔“份子钱”时,一般为“首付款+分期(按月)缴纳”方式。首付款一次性付清,余款按月分摊、逐年递减。而南昌出租车一般是5年使用周期,因而这笔“份子钱”的有效周期为5年,5年后要重新申报手续,重新缴纳新的“份子钱”。

如此“高昂”的份子钱,出租司机能挣钱吗?
一个月要缴纳这么高的“份子钱”,肯定有网友疑惑,那出租司机还能挣到钱吗?
据去年南昌某出租车司机提供的信息,由于南昌的出租车数额管理较严格,因此出租车数量并不算很多。凡是勤快一些的出租司机,在缴纳了相应的份子钱后,每个月净收入还是可以达到5000以上;而对于一些拼命三郎式的出租司机,如果每天跑车子12小时-14小时,月净收入甚至可以达到上万。
但随着网络约车服务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司机已经无法无法挣到像以前一样的收入了,而丝毫未少的“份子钱”,无疑也进一步加大了出租司机的压力。
此次南昌取消征收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意味着取消“份子钱”了吗?
因此,从之前出租车“份子钱”的构成来看,此次南昌取消征收的“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只是“份子钱”中的一小部分,并非意味着就取消了“份子钱”。
但从之前4万元/5年的征收数据来看,此次南昌减免的经营权使用费相当于每月减轻了出租司机667元左右的负担。
在此之前,由于2011年正式施行的《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中早有规定。因此江西全省11个设区市中已有5个设区市(九江、赣州、宜春、鹰潭、景德镇)实现了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而在全国范围内,武汉、杭州、南京等城市从2015年起已陆续停止征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并退还未使用的有偿使用费。新政实施后,据初步统计,杭州一次性退还2600余辆出租汽车近1亿元的有偿使用费,武汉市每年减免的有偿使用费达上亿元。

附:江西各设区市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情况(截至2015年年底)
有偿使用设区市
南昌:6万元/8年、4万元/5年
吉安:9.2万元/8年(拍卖取得)
新余:5.6万元/8年
上饶:16.2万元/15年
萍乡:3万元/5年
抚州:1.8万元/5年
无偿使用设区市(主要指中心城区)
九江、赣州、宜春、鹰潭、景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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