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南昌构建大都市区、昌北三区将合并的重磅消息公布之后,南昌又迎来一个大消息,今起南昌这些车要停用了!

  随着全省公车改革大幕拉开,继新余市第一个吃“螃蟹”之后,南昌市公车改革工作也在加快推进。究竟是哪些机构和人员涉及公车改革,交通补贴有多少,改革后司机和车辆怎么安置,车改会带来哪些变化?小编梳理了这6个关键问题,赶紧来看看↓↓

广告

  Q1

  哪些机构和人员涉及车改?

  A:

  根据正在报批的南昌市车改方案,参改机构范围拟为: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简称“党政机关”)。

  其他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中央、省有关政策出台后再另行部署。

  参改人员范围拟为: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编在岗的机关工勤人员。

  10个部门保留执法用车

  保留执法执勤用车仅限于10个部门,即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含交警、森林公安)、司法(含戒毒)、农业、林业、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地税。

  统一使用“赣A——XXXXG”号段车辆

  据了解,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南昌市按规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特种专业技术、一线执法执勤用车统一变更换尾号为“G”(赣A——××××G)号段车牌。有条件的可采用卫星定位等办法,实现有效监督。

  Q2

  车改时间线及进展情况如何?

  A:

  江西车改时间表

  2015年底前完成党政机关车改 2-3年全面完成公车改革

  1、2015年底前

  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2、适时启动

  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3、用2到3年时间

  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4、车改目标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符合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于2015年8月20日正式上报中央。2015年10月11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批复同意了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省直方案及4个配套办法。

  南昌参改公务用车今起停用

  继停止公务用车采购、设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之后,南昌已经着手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记者获悉,参改单位统一停止车辆使用的时间为2月17日17时,南昌市相关人士表示,这个时间只能提前,不能拖延。

  “大家已有准备,车都封存起来了。”2月15日,南昌市一市直机关人士称,原计划2015年12月31日前封存公务车,之后得到回复,封存公务用车时间延迟到2月。

  目前已封存200余辆公车

  据了解,车辆封存分两步执行,一部分车辆于2月17日17时之前需移交给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一部分公务车辆2月15日17时之前就地封存。

  记者从南昌市多个部门获悉,该市拟保留执法、应急等公务车辆,市直部门不再保留其他公务用车。目前,已有200余辆车况较好的车辆统一由南昌市公车服务平台保管,有效保障机要通信、重大调研接待和执法执勤等公务出行用车。知情人士表示:“按照通知要求,保留车辆中一律不得有超标车,原则上不得有中巴车和大客车。”

  据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此次封存的为市直机关一级单位,与二级、三级参公单位的公务用车。

  记者探访南昌市多家机关单位发现,不少单位的停车场整齐地停放着多个品牌的公务用车,车门处贴有落款为“南昌市车改办”的封条。一家单位负责人称:“2月4日,就接到南昌市车改办通知,借春节放假之机,封存了单位所有车辆。由于处于衔接期限,这两天工作人员办事多使用私家车。”

  Q3

  封存车辆及司机人员如何安置?

  A:

  “封存车辆会进行统一拍卖。”知情人士称,“南昌市车改办下发的通知明确要求,车辆年检和交强险有效期要在3个月以上、交通事故和违法记录处理完毕、满足过户或报废条件。”

  南昌市相关人士透露,南昌市核算的交通补贴以及执法用车数量已初步确定,待南昌市车改方案获批复后,再依据方案予以调整。据了解,各县区与省驻昌单位同样遵照南昌市车改办此次下发的通知要求执行。

  “此次车辆封存是一步到位,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南昌市知情人士称,“现在各县区都拟定了公车改革方案,将等待南昌市统一通知,依据该通知开展工作。”

  对于司勤人员的安置,南昌市将按照全省公车改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采取竞聘上岗、内部转岗、允许提前离岗创业、解聘并做好经济补偿以及就业服务等方式解决。

  Q4

  车改交通补贴有多少?

  A:

  拟分五档 市直机关最高1690元最低500元

  此前,根据全省公车改革方案,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设厅(局)级、处级、科级、科员及以下(含机关工勤人员)四档,补贴标准最高1690元最低500元。

  5个层级

  南昌市执行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130%的标准,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上限标准。其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层级,划分为:厅(局)级、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共五个层级。

  其中,市直机关每人每月公务补贴标准,拟为厅级1690元,处级104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员及以下(含机关工勤人员)500元。

  “南昌市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确定。”据相关人士介绍,改革后,南昌市的公务交通总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且节支率不得低于7%。

  Q5

  交通补贴怎么领?

  A:

  南昌市规定,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按现有经费保障渠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依据经济发展和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参改单位根据实际,可以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

  此外,鼓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人(厅级)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Q6

  公车处置补贴发放如何监管?

  A:

  作为南昌市公车改革4个配套办法之一,《南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对加强公车改革审计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隐瞒车辆实际情况,不得擅自处理或留用。

  将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

  不准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准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非参改的单位不准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准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固定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特殊用途的公务车辆;不准为留用的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禁以车改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严禁擅自扩大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范围和提高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标准,严禁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严禁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补贴使用区域内违规公费租用车辆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与用车相关的费用。

  不准利用职务影响在任何单位报销交通费、车辆维修费或谋取与用车相关的利益,不得在兼职单位重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不准用公款补偿个人用车费用。

  不得以没有公务车消极怠工延误工作

  不得以没有公务车或公务交通补贴不足为由,消极怠工,延误工作。对因此而延误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置或严重影响重要工作任务完成的,应依纪依法处理。严禁领导干部指定在职干部或原驾驶员为领导驾驶私车。

  各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全程监督,加大公车处置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关于车改,大家这样说↓↓

  @哈利波特的魔法棒:期待车改后坐公交出行成为常态,南昌才会从堵城变得更美好。

  @秦刚778:公车改革要减少支出也要保证正常需求。

  @落花有意:公车改革难,难在既得利益集团不肯乖乖放弃利益,如果退休官员都能以身作则,在职官员主动示范,一定能更好地消解车改阻力,取信于民。

  @茂小刚:公车改革的目的并非是杜绝公车使用,而是公车私用,从严,从细监督控制公务员因事用车,一事一车,用完还车,一定可以把公车制度很好地运行下去。

  @经典微博转摘:与其强制实行公车改革,实行单位公车限购,达到减少财政负担、廉政建设的目的,不如通过制度、限行等措施促动、引导单位公车改革。 如实行单位车辆在交通拥堵地段在规定时间限行,效果会更好一些。如在某些拥堵路段在早晨7:00之前,下午5:00之后限行。

  @BryanWoo-ISQI:建议公车一律采用单一颜色(个别特殊用途车辆除外,比如便衣警察的车),这样上路,老百姓一眼就能看出哪辆车是公车,让公车运行大白于天下,也方便百姓监督!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