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话!江西有这类房屋的赶紧看!你的房可能要被查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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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咱老百姓来说

  “住的安心”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有稳定的居所

  方能安心劳作,享受生活

  但近年来

  出租屋火灾多发

  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时有发生

  教训十分深刻

  2015年6月25日

  河南省郑州市西关虎屯出租屋火灾造成15人死亡。

  2017年7月16日

  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村民自建房出租屋放火案造成22人死亡。

  2017年9月25日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村民自建房出租屋火灾造成11人死亡。

  2017年11月18日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聚福缘公寓火灾造成19人死亡。

  2019年5月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一自建民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均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在校大学生)。

  最新通知

  全国将有大!动!作!

  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出租屋

  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

  依法临时查封!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 

  将严整!

  一起来看看吧

  ↓↓↓

  7月1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就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提出,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提到

  出租屋建筑基本消防安全条件不具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出租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规范、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较为突出。

  通知要求

  凡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者充电的,依法清理。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避免类似火灾事故发生。

  重点看这里

  以下这些房子的主人注意!

  你的房很有可能要被查封了!

  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将被清理

  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出租屋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依法临时查封;

  凡是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依法督促整改;

  凡是电动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者充电的,依法清理。

  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避免类似火灾事故发生。

  平时把电动车

  停在楼栋里或放家里

  乱搭电线充电的南昌人

  就要注意了!

  千万别再这么干!

  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

  电动车着火,火焰燃烧速度快

  火焰温度高、产生毒气可致死 

  大部分电动车起火的原因

  都是违规在楼道里、房间里充电

  所以!

  这一次“零容忍”!!!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依法从严处罚,督促整改!

  其实

  杜绝电动车进楼入户!国家早就出手了!

  ▼

  2017年年底

  公安部曾紧急下发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全国多地已下大力气解决

  电动车“进楼入户”的问题!

  上海

  湖北

  安徽

  河北

  ……

  江西各地

  在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上

  也纷纷行动!

  
南昌

  宜春

  也就是说

  一旦引起火灾

  那就只有一个字

  罚!

  处罚

  1、违反《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具备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条件的管理单位或者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或者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违反《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入刑!重罚!

  1.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2.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3.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

  依法予以处罚;

  4.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牢记四个不要

  电动车在日常充电时

  要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

  不要停放在楼道充电!!!

  不要停放在安全出口处!!!

  不要私拉电线充电!!!!

  不要在群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

  希望大家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吸取教训

  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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